2月5日,记者从浙江省经信委在嘉兴召开的“浙江省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技术装备现场会上了解到,浙江省将大幅减少发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大气雾霾治理,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力争在2017年前完成所有燃煤机组的清洁排放改造工作。
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蔡刚在会上强调, 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改造是兼顾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的必由之路。一是现阶段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格局难以改变,也不会改变;二是加快大气治理保护环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三是清洁排放改造的成功探索,为煤电走出了可持续发展之路。嘉华电厂7#、8#和4#机组发电生产情况显示,这3台机组烟气中的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3mg 、30mg、35mg以下,均明显低于国家天然气机组排放限额标准,与国家现有煤电烟气排放最严格的限额标准相比,分别下降达75%、30%和50%左右。另从我委实时在线监测情况看,嘉兴电厂自去年实施烟气清洁化改造后,全年排放达标率超过95%,运行一直平稳。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就自我加压,先行先试,大胆实践,在国内率先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4年5月30日,国内首台清洁排放(超低排放)机组——嘉华电厂8号机组正式投入运行,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权威机构检测,烟囱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主要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数据在不同工况时分别低于3.58 mg/m3、16.83 mg/m3、31.75 mg/m3,指标均明显优于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并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价中心的环保性能评估, 按照全世界最严格的方法(采用小时平均浓度)评估其达标率接近100%。截止到2014年底,全省统调燃煤机组已启动清洁排放(超低排放)22台,共计1576万千瓦,完成投运9台,计687万千瓦,向浙江省创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从去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煤电清洁排放改造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和十件实事,并决定于2017年,力争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实现清洁排放。为推动统调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改造,自2014年开始,浙江省经信委对达到清洁排放机组增加200利用小时的年度发电计划,促进清洁排放机组多发电;浙江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联合制定《浙江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新一轮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管理考核办法》,对清洁排放改造项目实施、生产运行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浙江省物价局也出台了清洁排放补贴电价。这些政策的出台,对推进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统计,浙江省环保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去年全省环保产业从业单位1500余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余人,实现年销售收入3454亿元。在国内首创开展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改造的同时,浙江省环保技术装备也超前发展,一些技术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燃煤电站PM2.5控制湿式电除尘器”,被认定为2014年度国家和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研发的“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实用新型专利已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