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启动协调会,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文泉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能源局一级巡视员胡万升通报了《条例(草案)》立法任务来源,太原理工大学教授袁进介绍了起草工作方案。省人大财经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围绕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系统性、构建条例大纲、支持保障完成立法任务等方面作了发言,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之一,是推动我省煤炭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对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社会各方面关注度高,立法工作要把准方向、突出重点、注重科学、对标先进、彰显引领,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会议要求,要建立工作机制,发挥专班优势,形成《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最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发挥专业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发挥共享效能、起到机制的作用,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密切配合,既要做到全过程参与起草调研、修改论证等工作,又要区分不同工作节点有所侧重,集中精力打好这场攻坚战;要尽职尽责抓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调研考察深入细致、起草条例精雕细琢、论证把关科学严谨、解读条文精准清晰,真正体现高质、高效立法要求。
会上,省能源局与省司法厅签订了《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立法项目责任书。
省能源局一级巡视员胡万升通报了《条例(草案)》立法任务来源,太原理工大学教授袁进介绍了起草工作方案。省人大财经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围绕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系统性、构建条例大纲、支持保障完成立法任务等方面作了发言,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之一,是推动我省煤炭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对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社会各方面关注度高,立法工作要把准方向、突出重点、注重科学、对标先进、彰显引领,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会议要求,要建立工作机制,发挥专班优势,形成《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最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发挥专业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发挥共享效能、起到机制的作用,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密切配合,既要做到全过程参与起草调研、修改论证等工作,又要区分不同工作节点有所侧重,集中精力打好这场攻坚战;要尽职尽责抓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调研考察深入细致、起草条例精雕细琢、论证把关科学严谨、解读条文精准清晰,真正体现高质、高效立法要求。
会上,省能源局与省司法厅签订了《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立法项目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