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万千瓦!江苏等四省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核心提示:2021年底,部分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安徽、江苏、河北、吉林四省共淘汰了171 1万千瓦。其中,江苏省淘汰72 8万

2021年底,部分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安徽、江苏、河北、吉林四省共淘汰了171.1万千瓦。其中,江苏省淘汰72.8万千瓦,安徽省淘汰2.4万千瓦,河北省淘汰93.5万千瓦,吉林省淘汰2.4万千瓦。


01、江苏省:淘汰72.8万千瓦
2021年度江苏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示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我省认真开展电力行业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工作。经各地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等部门现场核查确认,2021年全省电力行业已淘汰煤电落后产能72.8万千瓦,现将关停机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方式:江苏省能源局电力处
电话:025-86637970,传真:025-86637970



02、安徽省:淘汰2.4万千瓦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省能源局会同华东能源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淮北矿业集团杨庄煤矸石热电厂1、2号机组、合计装机2.4万千瓦的关停拆除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公示期:12月27日—12月31日
传真:0551—6369465   电子信箱:nyjdlc@126.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3052房间   邮编:230091
安徽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27日



03、河北省:淘汰93.5万千瓦
关于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公示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9台、93.5万千瓦机组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需全部于11月底前实施关停,并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年度淘汰机组原则上应“退而不拆”,关停后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或按有关程序报国家同意后,于12月15日前实施拆除。现将目标任务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吉林省:淘汰2.4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1〕54号)要求,吉林省已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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