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粤华发电公司”)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2〕1号)。根据该文件,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气代煤项目”)获得核准。
该项目主要新建1台600兆瓦级(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及其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5.3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2%,其余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公告称,黄埔电厂气代煤项目位处粤港澳大湾区,属于广东省支撑性电源点,项目核准建设有利于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电源结构,满足广州电力增长需要,缓解广州电网尤其是广州中西部供电压力,增强电网调峰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同时气代煤项目使用高效率、环保性机组,项目建设将有助于本公司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对公司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主要新建1台600兆瓦级(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及其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5.3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2%,其余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公告称,黄埔电厂气代煤项目位处粤港澳大湾区,属于广东省支撑性电源点,项目核准建设有利于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电源结构,满足广州电力增长需要,缓解广州电网尤其是广州中西部供电压力,增强电网调峰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同时气代煤项目使用高效率、环保性机组,项目建设将有助于本公司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对公司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