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心提示: 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请示》(大南海[2021]18号)及《关于

       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请示》(大南海[2021]18号)及《关于同意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交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函》(揭海经发函[2021]292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用电负荷的增长,并满足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主要化工用户热负荷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102-445200-04-01-399766)。项目单位为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部产业组团东北角 。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480MW“1+1”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1台90t/h中压燃气锅炉,配套建设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供热管网。请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省天然气热电项目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能电﹝2017﹞781号)相关要求满足热电比。

       四、项目总投资为286091.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7218.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本项目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和省对环保的规定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广东省有关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要求。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要求,采用低损耗节能  设备、节能建筑材料,工艺系统采用节能运行模式,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六、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七、项目单位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营运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环保、 高效运行。

       八、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实施一批保障电力供应重点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1510号);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5224202120004号);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揭海管函〔2021〕116号);《关于同意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交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函》(揭海经发函〔2021〕292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请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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