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电力能源公司1、2号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

核心提示:  本网讯 2月12日,经国家电监会新疆电力监管委员专员办公室审核批准,大唐呼图壁电力能源公司成功取得1、2号机组转商业运营意见书。

  本网讯 2月12日,经国家电监会新疆电力监管委员专员办公室审核批准,大唐呼图壁电力能源公司成功取得1、2号机组转商业运营意见书。

  “新建发电机组在通过168小时试运后90日内如果能取得商转意见书方可转入商业运营,所发电量按商业电价计算,否则,自发电机组首次并网的时点至取得商转意见书期间的上网电量,按调试电价执行。”这是《西北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强制规定。对此,该公司高度重视机组转商业化运营工作,积极安排部署,职责分工到人,由经营管理部牵头负责,设备管理部和发电运行部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该公司领导每天亲自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对滞后的工作加强督促与协调,最终于2月12日取得了批文。

  随着1、2号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该公司将全力以赴保证机组各项性能、指标及参数,以最佳状态在竞争激烈的电力运营市场上稳步前行,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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