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集控楼11米电缆夹层、4.2米电缆夹层内多处电缆穿墙孔洞未封堵,根据消防工作控制程序条款,对重点部位防火检查管理不到位、不认真、不落实,考核检修公司300元,限8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安保部。”这是一张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在巡查重点防火区域时填写的巡查表内容。
管理提升内涵丰富,但在具体落实上需要有一个易于操作的载体。大同二厂(公司)设备巡检表就是在这个思路上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化,从而让管理提升从细微处有了落实依据。
这张巡查表上共有“负责人、部门和职务、检查人、检查时间、巡查区域、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7项内容。根据巡查规定,该厂(公司)生产领导每周至少一次对各自分管现场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生产职能部室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两次对生产现场区域进行巡查;各检修、运行单位负责人每周不定期对本单位所辖设备及系统进行区域性巡查。各级生产系统领导干部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交由共同检查的责任单位负责人,确定计划完成时间,落实责任人进行闭环整改。
生产各级巡查人员不仅对生产过程中的现场设备运行操作情况、设备运行健康状况、现场设备检修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还分别从安全、质量、环保及文明生产方面检查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定时间、定责任督促整改。而各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依据设备责任划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根据“生产系统领导干部现场区域巡查记录表”中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闭环整改内容。为保证落实效果,生产技术部每月底对“特殊”的巡查记录表进行检查,并验证执行情况,参照《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缺陷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将验证结果纳入中层干部考核体系中。
该厂(公司)抓重点、挖死角,俯下身子沉下心,与基层员工一道探讨提升管理、提升效益的思路和举措,赢得了员工的信任。“以前只有基层班组里有巡查表,现在领导干部都有巡查记录表了!”这是基层员工对厂(公司)领导干部的普遍认同。(贾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