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份《欠费停电通知函》
在网上引发关注,
疑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因拖欠电费及违约金48万余元,
在2月27日面临停电。
一份《欠费停电通知函》
在网上引发关注,
疑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因拖欠电费及违约金48万余元,
在2月27日面临停电。
记者注意到,这份盖有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红色印章的文件显示,“贵单位为我局依法供电的客户,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应承担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的义务。截止2023年2月24日,贵单位位于新民路34号用电区域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483848.85元(其中电费本金:477791.09元,违约金:6057.76 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我局将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 条和第 39条以及双方供用电合同约定,在2月27日起对贵单位停止供电。为减少停电对贵单位造成的影响,请于27日前结清上述电费。”
对此,2月27日下午,涉事广西两单位发布通报称,该办公区启动电表分户改造,其间衔接不够,汇缴不及时,现相关费用已缴清。
关于南宁市新民路34号用电缴费情况的说明
近期,网传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原办公区)出现电费欠缴情况。公安厅搬迁后,陆续调整了一批其他单位入驻该办公区,各单位电费由公安厅原办公区总表统一计量收缴。2023年1月,该办公区启动电表分户改造,其间衔接不够,汇缴不及时。现相关费用已缴清。
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