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本次提前下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补助资金的清算,清算资金为1221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邳州市财政局:
为支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7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补助资金的清算。具体预算金额详见附件,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3,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11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请在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们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0号)相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将资金及时下达至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并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附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清算补助资金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