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能源领域亮点频现。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设定年度目标,“十三五”能源规划将描绘五年蓝图,《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明确总体方略……2014年,国家能源局着眼长远,从战略全局高度精心谋划能源工作,推进能源革命、简政放权、保障民生、大气污染防治,扎实开展每一项工作,有力地推动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2014年,国家能源局不断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努力打造“一体两翼”新格局。
承载时代重托,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当今能源供需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呈现出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能源革命为时代发展所需。
吹响能源革命号角的是今年6月1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会上提出了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以及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要求。
国家能源局第一时间响应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于6月13日当天发布局长办公会有关内容,部署近期要组织实施的5项重点工作,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我国能源安全战略》、《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有关重大事项。
随后,于6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紧接着,6月23日,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召开,把能源革命融入能源规划工作,让能源革命这项长期战略在下一个五年工作中有具体的着力点。
在紧锣密鼓的部署实施下,围绕“革命”这一主题词的一张能源战略规划版图逐渐清晰。
岁末将至,2014年的多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预计今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近4.5亿千瓦,全国煤层气抽采利用量达171亿立方米,以“华龙一号”为代表的核电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技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国家能源局正是立足当前,从每一项工作抓起,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简政放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3年,国家能源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占能源局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29.2%。2014年简政放权工作仍在继续。
1月30日,改进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的审批管理机制。
2月14日,公布行政审批目录,保留17项能源审批权。
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其中,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电网工程等项目,均下放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准。
纵观简政放权时间表,取消、下放和监管,无疑是三个关键词。
在1月13日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表示:“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凡是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到地方,凡是能交给市场的一律交给市场。创新审批(核准)备案机制。对于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建立网上公示和审批制度,加快推进阳光审批、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结束后的第3天,吴新雄在6月16日主持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再次表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推进审批项目内网公示和外网阳光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简政放权不是简单“放权”了事。为保证取消下放的各项权限落地,能源局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变相审批、假放权。通过强化能源监管职能、完善能源监管机构、创新能源监管机制、部署重点专项监管等措施,确保简政放权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1~5月,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派出机构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17个省份开展了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并选取少量地区进行重点监管,选取一个省份(地区)进行驻点监管。
今年简政放权的驻点监管选取江苏省,并于7月17日发布了驻点监管报告,反映落实情况。
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国家能源局探索了能源监管工作机制和方法,深入研究了在发展改革新形势下能源专项监管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为建立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制度进行了积极实践。
截至目前,2014年全年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占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68%。
解民生之忧,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用能状况
能源关系国计民生,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国家能源局始终本着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的方针开展各项能源工作,解民生之忧,谋民生之利。 为解决无电地区人民群众用电问题,国家能源局实施了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在2013年解决150万人口用电问题的基础上,今年9月底解决四川40.2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11月新疆66.9万无电人口提前一年实现电网覆盖范围内户户通电。
对于无电群众,通电是多年的期盼,而对于受灾停电的群众,复电的瞬间往往倾注着重建的希望。2014年自然灾害多发,2月湖北、江西、安徽等地电网覆冰,3月广东、广西等地遭遇暴雨,7月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8月云南昭通地震……国家能源局时刻牵挂着灾区群众,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部署救灾工作,指定当地派出机构赶赴现场指导参与求援,尽一切努力尽快恢复电力供应,为人民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让群众温暖度冬和过个祥和春节,是最接地气的民生工作。国家能源局超前部署,要求做好春节和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今年1月30日印发《关于确保春节期间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10月20日发布 《关于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加强有序用气监管,确保各项保供措施到位。
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加大城市配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开展能源扶贫工作,国家能源局已经做的和正在做的工作还有许多,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用能状况,让群众生活用能无忧。
大气污染防治,促进能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四分之一国土面积和6亿人口受到雾霾影响的严峻现实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变得空前紧迫。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作为能源主管部门的国家能源局更是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在能源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负责全面协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工作的组织机构———国家能源局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成立于2013年。2014年1月13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召开,吴新雄在会上提出将制订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的出台承载着各方期盼。 在随后的2月,吴新雄连续主持召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国家能源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时限及责任。随后,《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于3月24日正式发布。至此,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为全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有了行动指南,各项工作的开展就有了清晰的脉络和方向,多项细化措施也随之全面铺开。
6月27日,吴新雄先后赴上海外高桥第一、第三发电厂,实地调研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具体部署了煤电行业加快升级与改造、提升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等工作。 作为突出治理的重点地区———京津冀地区,国家能源局下大力气,狠抓落实。6月,与京津冀三省市及相关能源企业签订《散煤清洁化治理协议》,牵头成立治理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工作,力争到2017年洁净煤使用占比达90%。同月签署的还有《“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要求京津冀三地政府以及石油石化企业切实保障民生用气供应,通过“煤改气”防治大气污染。12月1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研究六项措施为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解决方案。防治工作正沿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脉络延伸开来。一点一滴切实行动凝聚起来,形成合力,终将解除雾霾锁国的困境,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