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重要目标: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成为电力消费的增量主体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开辟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道路。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能源生产方面,实现了从供给短缺到总体宽松的巨大转变,走上了多轮驱动强劲、保障体系完善的新道路。我国能源供给结构持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了煤、油、气、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多元供应体系,从能源工业基础的“一穷二白”发展成为世界能源生产第一大国。
        二是在能源消费方面,实现了从一煤独大到清洁绿色的巨大转变,走上了节能降耗、集约高效的新道路。受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煤炭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始终在90%以上;改革开放后近三十年时间里,这一比重基本在70%以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加快推动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传统能源利用方式加速转变,清洁低碳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形成了“两下降”“三提升”的良好态势:煤炭消费比重下降9.5%,历史性降至60%以下;单位GDP能耗下降23.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4.3%,天然气消费比重提升至7.8%,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提升至25.5%。
        三是在能源技术方面,实现了从跟随模仿到并行引领的巨大转变,走上了动力转换、创新发展的新道路。70年来,经过引进吸收和自主创新,我国能源系统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供电可靠性位居世界前列;“互联网+”智慧能源、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一大批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蓬勃兴起,成为中国创新创造的热点。
        四是在能源体制方面,实现了从计划管理到市场为主的巨大转变,走上了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能源生产经营、价格、投融资、外贸、管理体制等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五是在国际合作方面,实现了从相对封闭到全方位开放合作的巨大转变,走上了共商共建共享、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的新道路。
        在2019年9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明确表示:多年以来,我国始终坚持清洁低碳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习近平主席多次在相关的国际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承诺,到2030年前后,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将达到峰值,并且要争取尽早达峰。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分别达到15%和20%左右。开展“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对“十四五”期间的能源作出规划,当中一个很重要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还是着力加大力度,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奠定坚定基础。
        在2019年12月4日举行的“2019年能源研究会年会”上,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李福龙针对我国“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问题提出了七点思考。李福龙指出,“十四五”是至关重要的五年规划期,“十四五”期间经济和能源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可以概括为“四个期”,分别是:
        两个百年战略目标的承接期;
        两个非化石目标的承接期;
        能源消费增量的结构转换期;
        多个峰值出现或临近期;
        未来10-15年,至少要陆续出现四个峰值平台期,供需平衡需要考虑2030年之前的化石能源碳中和。
        李福龙指出,“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仍将保持增长态势,能源消费总量仍将保持持续增长,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收窄,但能源消费增速放缓;推动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发生深刻变化。其中,基本因素中GDP增长,二产仍占相当比例(2018年增加值占40.7%、能源消费占65%、电力消费占69%);但是结构性因素又分别呈现出不同特征。
        同时,“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区域性时段性供需矛盾仍不可忽视。区域性矛盾主要体现在能源资源和消费的逆向分布,总体格局短期不会改变,中东部地区能源自给率需要提高,能源布局和流向需要优化;时段性矛盾主要体现在电力、天然气等负荷峰谷差不断扩大,电力最大负荷95%以上持续时间普遍低于24小时,低谷负荷时段,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突出;尖峰负荷时段,供应保障压力加大。李福龙指出,如何合理安排产能建设与运行调节,统筹供应保障与系统效率是“十四五”规划中的突出问题之一。
        “十四五”时期,能源领域要重点谋求五个方面的新突破,分别是:
        着力补强安全短板:供应安全、运行安全、技术安全;
        着力推进清洁低碳转型: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着力构建智能高效的能源系统:需求侧管理、调峰能力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构建;
        着力推动能源创新开放发展: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国际合作;
        着力增进能源民生福祉:增强能源普遍服务能力,满足电、气、热等多样化能源需求。
        在2020年中国水电发展论坛暨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颁奖典礼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郑声安透露,“十四五”期间,国家层面不专门做水电、风电、光电的专项规划。风电、光伏规划将含在可再生能源规划内。
        “十四五”期间,能源行业分领域专项规划共分六个,分别为煤炭、油气、电力、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制改革。
        “十四五”期间,国家能源局践行国家层面“放管服”改革,让水电、风电、光电充分竞争,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十二五”以来,风电发展迅猛,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风电规划目标已不是“十四五”的重点,其关键点在于由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十三五”前三年,可再生能源增量在全国能源、电力消费增量中分别占40%、38%,可再生能源在能源转型中尚处于增量补充阶段。202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17%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将达到32%左右。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郑声安表示,预计“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我国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主体。展望未来,可再生能源将逐步进入存量替代、总量主体阶段。
        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研究重点我国可再生能源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各行业间规划充分衔接、新能源间歇性特征、高效利用问题等难点展开。我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研究方向是:
        一是研判国际能源转型趋势,对标吸收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先进经验;
        二是做好可再生能源与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在满足相关规划、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梳理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可开发量。
        “十四五”期间,将推动可再生能源从补贴推动转向动力内生,实现可再生能源和电力系统的双向友好性,推动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研究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和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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