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年后,《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更新。
近日,中国科学院网站发布了新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下称《规范》)。据报道,与旧版相比,新版内容由26条增加到33条,更为全面和富有针对性,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院士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
新版具体分为总则、科研活动行为规范、社会活动行为规范、增选工作行为规范、禁止行为和附则共六章。其中,“禁止行为”为新增章节。
新版《规范》提到,要着力培育德才兼备的科研团队。科研活动行为规范部分第13条明确,需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在职院士要坚持在本人专业领域科研一线开展工作,用于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深入基层和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此外,新版《规范》在禁止行为部分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院士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禁止参加与本人职务职责和专业领域无关的咨询、评审、评价、评估、推荐等活动。禁止违背推荐、评审、鉴定和评奖等活动的公平和保密原则。
对于兼职和取酬方面,新版《院士行为规范》规定,“禁止以院士称号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遵守学部关于兼职管理的规定,兼职工作要与自身精力和时间相适应。自觉遵守院士报告制度。”“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参加与本人学科领域相关的评估评审、咨询、授课、学术交流等活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取酬。在上述活动中,坚决破除‘四唯’,坚持保密、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同时,新版《院士行为规范》要求,禁止参加各类应景性、应酬性活动。禁止参与设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
媒体评论:
院士切莫当“砖家”
据央视网报道,这5个禁止,条分缕析,界定明确。
在舆论场中,“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引起热议。
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科学院禁止院士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绝不是禁言。这句话有一些界定,一个是公开发表。如果在私下里,院士当然可以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另一个是学术意见。无论在私下里还是在公开场合,院士当然可以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意见,但不能发表学术意见。如此而已,谈不上不让院士发言。
院士不是万事通,在其专业之外未必就是专家,如果在公开场合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可能出现难以控制的恶果。
院士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在公开场合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这也是对自己的最好保护。
院士不仅是学术翘楚,还肩负着道德义务,如果沦为名利客,蝇营狗苟,既有负国家期待,也有负本身该有的价值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