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召开2016年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

核心提示:  5月31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16年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2015年以来电力监管工作,部署下一步电力监管工作,并就如何做好电力

  5月31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16年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2015年以来电力监管工作,部署下一步电力监管工作,并就如何做好电力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谭荣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国家能源局重组以来电力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电力监管更加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站在落实国家大政方针、规划政策的高度,针对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着重加强了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二是电力监管更加注重与各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派出机构各有侧重地开展了清洁能源消纳监管、市场秩序监管等工作,更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是电力监管更加注重深度和成效,着力在有效性上做文章,通过“有限监管”实现了“有效监管”。

  会议指出,电力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审时度势,把握机遇与趋势。一是电力监管工作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本届政府把监管工作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做好电力监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迫切需要。二是电力监管是伴随电力改革诞生的“孪生兄弟”,中发9号文明确“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监督”,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电力监管的重要性将不断加强。三是当前各方对电力监管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进一步到位,电力监管要牢牢把握机遇,监管机构要敢担当、有作为。但与此同时,电力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电力监管条例》以及国家能源局“三定”规定强化监管职能,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加大监管力度、实现有效监管。

  会议强调,要继续探索电力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有限监管”实现“有效监管”,把握电力监管工作的“四个点”:监管的重点是垄断环节、监管的切入点是重点问题、监管的亮点是方式方法创新、监管的着力点是稽查和行政执法。

  会议要求,下一步在抓办已布置监管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做好财务成本监管,适应输配电价改革的新要求;二是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对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的监管;三是做好许可监管,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为化解过剩产能、确保规划执行到位把好关。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各派出机构、资质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相关报道
协合运维
电力月刊171期
海上风光电开发建设与运行维护创新技术发展论坛
燃煤电厂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大会


扫描关注“电力科技”公众号